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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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一下...我朋友昨天收到一張罰單上ㄉ違規事實是寫" 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叉路口闖紅燈 "~ 但是罰單上附ㄉ那兩張照片上可清楚ㄉ看到當時ㄉ號誌燈還是亮黃燈,而且第2張照片上拍得畫面也清楚ㄉ說當時車子在還是亮黃燈未轉變為紅燈時就通過路口ㄌ.....請問以上情況算不算是闖紅燈ㄋ?? 謝謝!!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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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na avatarSelena2012-06-17
應該申訴!※※闖紅燈!測速照相,則需二張全是紅燈,才構成;如是一紅一綠,則是不構成。【測速照相不計點】 第 53 條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機車闖紅燈::15日內繳交1800,30日內1900,60日內2300,60日以上2700。計違規三點!小型車闖紅燈::15日內繳交2700,30日內2900,60日內3500,60日以上4000。計違規三點!
Wallis avatarWallis2012-06-14
假如能很清晰的証明
那就是很正確的證據阿
闖紅燈是2張照片...都已過停止線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