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法規問題,感謝!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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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保健食品(非健康食品),在產品描述上,可以寫"適用對象"嗎? 舉如: 忙碌.生活壓力大者/易疲勞.體力差者/ 常熬夜易便祕/酸鹼值追求者 有的老師說可以,有的說不可以?所以,到底正確答案是?打電話去問衛生食品藥物管理局,結果,他竟要我寄公文給他....2.如果可以的話,"適用對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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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e avatarKyle2012-06-05
基本上並沒有明確條文規定不行!病人用食品標示適用對象並不違反第十九條規定。病人用食品得以「療養食品」稱之,但不得加寫「醫治病症」(75.2.4.衛署食字第57573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