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健食品法規問題,感謝! - 法律Sandy · 2012-06-0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1.請問,保健食品(非健康食品),在產品描述上,可以寫"適用對象"嗎? 舉如: 忙碌.生活壓力大者/易疲勞.體力差者/ 常熬夜易便祕/酸鹼值追求者 有的老師說可以,有的說不可以?所以,到底正確答案是?打電話去問衛生食品藥物管理局,結果,他竟要我寄公文給他....2.如果可以的話,"適用對象"的�法律All CommentsKyle2012-06-05基本上並沒有明確條文規定不行!病人用食品標示適用對象並不違反第十九條規定。病人用食品得以「療養食品」稱之,但不得加寫「醫治病症」(75.2.4.衛署食字第575739號)。Related Posts車禍與酒駕機車路考直線7秒規則問題.肇事逃逸+過失傷害不照法理程序辦案淹滅證據此台中地檢署可結束建築師考照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