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罪如何處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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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年8月10日因為闖紅燈被警察攔下..因前一天有喝酒...雖然睡了一覺但被攔下時身上還有酒味...經過酒測..居然0.25....過標0.01還是被移送.....經過偵查庭之後..我收到判決書現在也收到執行命令一科罰金1萬判刑2個月.得以一日一千元罰金這算一算一共要7萬...12月12日執行令早上要報到了小弟因要扶養2名子女..所以能力自然有限...想辦分期或義務勞役是否要在12月12日前準備什麼資料或填寫書狀聲請呢..小弟未離婚...但妻子已經離家多年......懇請法律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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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 avatarEthan2013-12-04
地院交簡這是最輕刑期,2個月1日一千6萬只是居然還被易科罰金想知道是哪個地院的?台南地院完全沒在易科罰金阿,你的情形我猜是可以分期付款,這部分可以打電話問地檢署的書記官,他們應該會教你如何聲請看你要分期付還是服社會勞役都可以,只是這部分是需要檢察官同意...
Ida avatarIda2013-12-04
一萬應該是併科罰金.判有期徒刑二個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有大小月之分所以應該會超過7萬.12月12日須到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直接向執行科檢察官提出分期繳納即可.大約可分3~4期.易服社會勞動以刑法第41條之規定辦理.這些程序完畢後須持相關單據到監理機關辦理撤銷紅單.吊扣駕照.及安排到安講習....
Hazel avatarHazel2013-12-02
不要酒測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