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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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hman (雅典)》之銘言:
: 在黑特版po文對特定人士罵髒話,
: 但不公布對方姓名,這樣有犯公然侮辱罪嗎?
: 記得之前版友提到說雖然沒指名道姓,但知道在講誰就構成。沒提到人名法官要怎知道在
: 講誰?
: 另外以下網頁例子,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100000
: 10KK10914
: 公然侮辱不是告訴乃論嗎?為何檢察官之後可以提起公訴(非告訴乃論)?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審易字第2886號

按刑法第309條、第310條之妨害名譽罪,不以指名道姓之對
象為限,如係針對特定人或可推知之人所發之言論,即足當
之。

判決書查詢隨便找都有. 問題在於

1. 旁人角度來看,你是否是在罵他?
2. 如果你真的是在罵他,就不要把重點放在這邊了.
3. 某黨支持者都是廢物 <= 非特定人,這時候不構成妨礙名譽

如果你真的有侮辱的行為,好好談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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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Susan2018-06-23
剛在網頁上看到說隨便亂罵髒話沒有針對特定人也算公然侮辱
。那黑特版不就一堆都構成了?
Enid avatarEnid2018-06-26
還有這個法律網很奇怪,為何說“原則上公然侮辱、公然誹
謗罪都需要指名道姓才可認定為公然”?https://i.imgur.co
m/W0z1g1V.jpg
Ida avatarIda2018-06-26
不需要跟我爭辯 我不是檢查官
我只是告訴你實務見解 指名道姓跟構成要件無關
Faithe avatarFaithe2018-06-27
構成條件是特定人 只要能認為你在罵特定人就成立
例如我隨便貼文 文內只有一個幹字 不成立
Andy avatarAndy2018-07-02
所以沒有辦法認定你在罵誰 確實不成立沒錯(例如群嘲
Lily avatarLily2018-07-04
我以為隨便貼“幹”字侮辱到公然侮辱的客觀構成要件第一
項的1.行為主體:任何自然人。
Ina avatarIna2018-07-05
我以為隨便貼“幹”字侮辱到公然侮辱的客觀構成要件第一
項的1.行為主體:任何自然人。
Daniel avatarDaniel2018-07-05
哇,剛網路出現問題被重複推文了。
Annie avatarAnnie2018-07-07
總之如果你真的在罵人 乖乖和解吧
Andy avatarAndy2018-07-09
建議和解 反正最後易科也差不多價錢
Yuri avatarYuri2018-07-10
有沒有侮辱對方的意圖。你自己最清楚吧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7-13
但有個重點,對方必須舉證的出就是在罵他
Ula avatarUla2018-07-14
例如前後對話
有沒有指名道姓不是重點,重點在能證明是指他就好
but 就是這個證明 要看對方如何證明出是在指他
Joe avatarJoe2018-07-17
我沒說我在罵人,只是問假設性的問題。因為出現在黑特版
的文章幾乎都是不指名道姓帶有髒話的文章。
Kumar avatarKumar2018-07-19
在沒違反黑特版規的前提下,是否構成公然侮辱。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8-07-23
黑特版有人被吉過 不過那篇真的在罵人就是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7-25
重點是文章內容是否是在罵特定人
Joseph avatarJoseph2018-07-27
幾乎每篇都是罵特定的人阿,只是沒公佈姓名。
Tracy avatarTracy2018-07-28
我看有的在罵鄰居,這也算?
Yuri avatarYuri2018-07-31
罵鄰居也算是特定人嗎?
David avatarDavid2018-08-05
能特定就算 EX.我家頂樓含著滷蛋唱歌那位歌手 之類的
James avatarJames2018-08-07
奇怪那他們怎沒被抓?
Thomas avatarThomas2018-08-09
沒提告阿 搞不好對方沒上ptt
Belly avatarBelly2018-08-12
我鄰居是智障 <= 不算,除非你只有一個鄰居
Megan avatarMegan2018-08-12
我鄰居開BMW的是智障 <= 如果你周圍只有一台BMW,成立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08-13
但ultratimes在上篇推文說“告訴乃論也可以提公訴啊 檢察
官就是要告有何不行”
Belly avatarBelly2018-08-17
所以檢察官沒上ptt瀏覽hate板提告?
Tracy avatarTracy2018-08-18
樓上你新人?不會私信約U大師解惑喔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08-19
不要把公訴跟告/非告訴乃論的概念混淆
Agatha avatarAgatha2018-08-24
跟u大師認真就輸了 你應該是第一次來這邊吧
Mary avatarMary2018-08-26
3不一定,至少某周玉蔻罵退休警察流氓,被判拘役50天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8-08-26
雖然是有退警(賴坤柚)在場沒錯啦.....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8-29
換言之,若今天特定身分族群人在現場,你指著對方身分罵
法院仍可能認定有公然侮辱或毀謗之情況
Zora avatarZora2018-08-31
第三點是法不及眾吧,只是 不會這樣寫而已
Steve avatarSteve2018-08-31
Edwina avatarEdwina2018-09-02
其實是直接指稱對方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09-03
判斷的重點還是可推知之人,只要足以讓不特定多數人可以
辨識出是在指涉誰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8-09-03
檢察官沒上ptt瀏覽hate板提起公訴的原因是沒有人先提告,
檢察官沒東西可以提公訴?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8-09-07
警察瀏覽到也不能怎樣,因為是告訴乃論?
Donna avatarDonna2018-09-09
是因為不止檢察官。大多數人沒有像你這麼閒吧。
Kumar avatarKumar2018-09-11
那反觀,如果有特定身分的人在現場,但卻有兩人以上
James avatarJames2018-09-13
像是罵退休警察 但現場有三個退休警察呢?
是否能三個人合併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