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勞健保加保日期 - 法律Edwina · 2013-03-0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是公司的會計~幫自己的員工加勞健保~例如到職日為3/4~怕員工會做不習慣~所以等兩天過後也就是3/6加保~我是用網路申請三合一的~投保日期我則是選擇3/4到職日這天~會不會有問題呢?法律All CommentsSandy2013-03-09沒鍵盤版大你好勞保投保單位如果未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經本局查明屬實,將依規定核處罰鍰,而且員工的保險效力必須從申報加保之翌日起算,無法追溯自到職當日生效,員工如因投保單位延遲申報加保致權益受損,應由投保單位負責賠償。故~~該勞工之加保效力,應自三月六日起....因問題不大勞保局應不會採取罰款政策(非100%),但勞工若提出申訴就會按章處理.健保健保則於勞保不同,可追溯自到職日起計算,也就是自三月四日起生效.故~本向無問題存在.祝順心Carol2013-03-08不行,勞保當日加當日生效,不接受追溯加保你要延後保是影響勞工權益,且萬一不幸的勞工就在這一兩天有發生什麼事故,貴公司是賠不完的Related Posts地方特考四等地政ipodtouch5到底要不要JB~~~?朋友被當人頭存款有幾千萬機車無照駕駛闖紅燈有關保母證照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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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該勞工之加保效力,應自三月六日起....
因問題不大勞保局應不會採取罰款政策(非100%),但勞工若提出申訴就會按章處理.
健保
健保則於勞保不同,可追溯自到職日起計算,也就是自三月四日起生效.故~本向無問題存在.
祝順心
你要延後保是影響勞工權益,且萬一不幸的勞工就在這一兩天有發生什麼事故,貴公司是賠不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