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中的印尼外傭想返國休假ㄧ個月
時間訂於6/1-6/30 所以家中會有ㄧ個月的空窗期,因中間的空窗期仲介替補的人力的價
格會比原先應聘的多ㄧ~兩倍價格,請問仲介公司這樣是否合法呢?
若不合法請問是否有什麼依據或者申訴的管道呢?
謝謝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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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訂於6/1-6/30 所以家中會有ㄧ個月的空窗期,因中間的空窗期仲介替補的人力的價
格會比原先應聘的多ㄧ~兩倍價格,請問仲介公司這樣是否合法呢?
若不合法請問是否有什麼依據或者申訴的管道呢?
謝謝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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