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度假釋又性侵電子腳鐐無效更新日期:2010/07/2220:47(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22日電)曾犯下多次性侵案件坐牢的男子丁大倫,2次假釋出獄,都再犯下猥褻、性侵案件,甚至利用電子腳鐐監控漏洞時犯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9年。今年32歲的丁大倫,首度犯案時還未成年。根據法院判決,丁大倫曾於民國84、86年間因犯強制性交、妨害自由罪,分別被法院判刑5年、1年。他在89年7月7日假釋出獄後,隨即在同年9月、10月間連續犯下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好人還是壞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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