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問題(競業條款)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晚安!! 有職場上的合約問題想請益各位版友~

之前在前公司因接任區域主管,當時有簽訂一份一年的合約,並獲得8萬元的簽約金

合約中有一條提到,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從事相關產業工作,若違約需支付違約金50萬元

在今年7月合約到期,便離開公司沒有再進行續約的動作

最近因前同事加入同業的其他公司,有意要邀請我過去擔任店主管職

當時有電話詢問律師朋友,他提到若有簽約的話,期限內公司要告是可以告的!

今天前同事致電告知,他現任公司的高階主管在前公司也有簽類似的競業條款!

他提到,除非

[我的前公司,在我離職的這兩年內,有繼續支付我薪水,不然違約不成立]

想請問各位這個說法是真的嗎? 還滿想得到這份工作的,但50萬實在是賠不起啊!

麻煩各位版友幫忙解答疑惑!! 感激不盡~~

--

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5-09-24
你被告了,要賠錢了,你認為,你前同事會補貼你嗎?? ^_^
Lily avatarLily2015-09-26
頂多是簽約金跟違約金比例不符,被法院判少賠一些...
而這個競業條款,範圍太廣,也有可能被免賠
Edwina avatarEdwina2015-10-01
如前公司在台北,新公司在台東高雄綠島這樣...
而且,你是合約到期,這個競業可能已經隨約滿而結束....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10-04
大概是這一塊可以這樣主張
換言之,若公司沒有"主動"續你,那你自不受這約的規範.
Oliver avatarOliver2015-10-07
我想他應該不會幫忙賠 QQ 所以才上來請益各位! 感謝
Carol avatarCarol2015-10-07
因是連鎖分店! 所以上班的地方躲不開! 一定會在同一區@@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5-10-10
同業+同一區 很難逃脫限制
Madame avatarMadame2015-10-11
總之,看公司當初有無要續簽他,而他拒絕,個人認為這是
要件......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5-10-12
畢竟離職 跟約滿離職 是有差別的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10-14
律師朋友表示:。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10-18
原始條文怎樣寫的?
Joseph avatarJoseph2015-10-21
約滿前主動提出離職的! 但有任職到約滿才離開
當時這份合約書都是公司留存!! 自己沒有保留一份QQ
Freda avatarFreda2015-10-24
你在同區域,在競業禁止範圍內無誤;小心為上。
Erin avatarErin2015-10-26
感謝各位解答! 看來只能安份的先去找別的工作了
Carol avatarCarol2015-10-27
其實最佳解是付諮詢費給律師朋友,再問他一次看看。。。
Harry avatarHarry2015-10-28
沒資料怎處理啊
Annie avatarAnnie2015-11-01
我整理的競業禁止條款有效之原則:
一、雇主應有受保護之法律上利益(即營業秘密)。
二、對限制之期間、區域及職業活動範圍應屬合理。
三、雇主對於勞工應有因競業禁止損失之補償措施。
Yuri avatarYuri2015-11-04
四、勞工擔任之職務或職位得接觸或使用事業單位營業
秘密。
五、契約應本誠信原則約定。
六、員工應有顯著背信或違反誠信原則。
七、違約金金額應為合理。
Lydia avatarLydia2015-11-05
Rae avatarRae2015-11-07
但還是要看你當時的契約內容來判斷才會比較準確。
Lydia avatarLydia2015-11-09
建議拿合約向專精勞動法的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