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後被反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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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離職被主管翻舊帳,想請教版上各位。
去年一月開公司的車出差回來停機械車位時,不慎擦到牆壁,造成車損。
後來主管有傳LINE訊息(有紀錄),希望我能負擔一半的修車費,我答應了。
之後有拿給他一半的金額(現金)。

隔一年後(也就是今年2020)我提離職,協調後也順他的意提前離開公司了
他突然問我要怎麼處理之前剩下的另外一半費用
請問各位我該怎麼處理?

照我理解,之前已經算達成和解了,都過一年多了才提,感覺不太合理。
所以我其實不太想理他了

請各位幫我解答,謝謝大家

P.S. 公司很小,主管算是公司負責人,車子也是他的,是10多年的轎車。
我向他詢問完特休是否會跟薪水在下個月一起入帳,便突然發飆翻舊帳...
真的很困擾,感覺他不想付特休沒放完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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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dame avatarMadame2020-02-19
可以跟他說 薪水沒照給就勞工局見
還有薪水不得亂扣。只有他沒給足就找勞工局吧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02-21
算折舊五成搞不好多給了
John avatarJohn2020-02-23
去國稅局問妳付這筆錢公司該拿啥憑證報收入
沒拿到就檢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