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土地有糾紛,甲方說我们超過1坪,可是實際測量不到半坪,去年8月測量地界到現在3次,AB點都確定,甲乙雙方包含地政勘界都看過了,測量不都是以外馬路A為主,而向內水平線拉到B點的嗎?在法院判決歸還後,我們拆除一半中間甲方居然帶建築師當活馬醫,說之前3次的測量都不准,那位建築的跟他的決定的點才準向水平線中間在拉內20公分,擅自進來定界釘,想詢問有專業的大大難道建築的勘界比地政的厲害?如果有員林地區的專業人士麻煩聯絡
土地勘界測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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