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跟朋友犯下竊盜案剛收到起訴書主要內容:被告XXX.XXX犯罪事實.係犯行法第321條第1款.渠等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請論以共同正犯.又被告2人先後5次犯行.犯意各別.請予分論併罰.另一件係刑法第329條之準強盜罪嫌之成立.就是2件案子一起辦.起訴書所說都是我弟在門外把風接應他朋友進去行竊這樣罪是一樣重嗎?我弟無前科他朋友有前科因為當時我弟在檢察官開庭所說..他朋友都有承認有把罪扛下.可是現在收到起訴書..對我弟很像也是以同樣的罪行來罰..
地檢署檢察官起訴書...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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