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她分手之後她一直裝可憐說有債務上的問題逼得她喘不過氣我因為念及情分期間一個半月多次匯款給她她也說給我機會看我的表現(匯款)在考慮回到我身邊但每次提及感情她就是一副百般刁難的態度找理由推拖避不見面(唯一一次見面就是當中有天她生日她叫我請她吃飯)但還是持續的裝可憐直到我發覺事態不對不在給她錢之後並且跟她要分手之後轉帳給她的錢她就直接封鎖我跟她的所有聯絡完全連繫不上也不出面處理請問我該怎麼做?她這樣是否已經構成詐欺?因為已分手還拿給我機會當理由持續引誘我匯款給她我有銀行的轉帳紀錄以及我們的訊息對話記錄這個可以當證據嗎?
對方這樣算是詐欺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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