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不認識的人上藥,違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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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間連鎖商店的店員
有一位客人在我們門口跌倒
我好心拿醫藥箱讓他自行塗藥
上好藥後他卻說我們沒幫他上藥
很不客氣的說我們服務很差


問題:
新進訓練時主管有說
不管怎麼樣都不要幫客人上藥
讓客人自己上
不然會違法
想問是違反了什麼法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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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17-08-24
請先證明你懂得什麼情形該上什麼藥???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8-26
醫師法28條的樣子,有錯請指正
Erin avatarErin2017-08-29
沒消毒好 過敏 發炎 這些都不是你可以負責的
Sarah avatarSarah2017-09-03
不是醫事人員為何要幫人上藥XD不要管這種澳洲來的
Delia avatarDelia2017-09-07
退一步來說,至少是公司規定…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9-08
不懂原po是奶媽還是賢者,看到傷口就想荷依米嗎?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9-12
別管他,不然小心你賠到脫褲
Andy avatarAndy2017-09-14
分享我的經驗,我有次遇到路邊有個女森跟我說她胸口
悶,我就幫她揉揉,然後我最近才剛出獄。
Puput avatarPuput2017-09-17
我想聽聽U大師對這件事的看法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9-21
我猜是沒相關執照卻從事醫療行為吧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9-26
直接婉拒協助上藥,告知上藥屬於醫療行為,沒有執照
Mason avatarMason2017-10-01
在輔以公司已經通知,沒有護士護理師或醫師執照不得上藥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7-10-01
那救護員清洗傷口 止血包紮 給予氧氣 上IV這些行為也
算醫療行為嗎?
Kelly avatarKelly2017-10-02
可能會視為緊急醫療類的豁免狀況 但是店員有必要這樣嗎
?再這樣下去,服務業的都需要相關執照啦~
Jacob avatarJacob2017-10-04
好撒馬利亞人法 無用論?
Lydia avatarLydia2017-10-06
樓上所提示英美法的習慣法 我國成文法法條未見
Gary avatarGary2017-10-07
台灣在102年1月16日通過修法,增訂「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十四條之二,條文中明確規定,一般民眾為了免除他人
的生命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都是用
民法和刑法的免責規定。另外,就算是救護人員,只要是
Dinah avatarDinah2017-10-10
非執勤期間,一樣適用這條規定。
Edith avatarEdith2017-10-13
擦傷算是緊急,我也是醉了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10-14
以我上次車禍經驗,我擦傷,救護車上的人員也只是止血以
及貼紗布,他有明確告知我他們是不能上藥的,請我就醫
James avatarJames2017-10-15
注意要"免除他人的生命危險"
一般狀況 跌倒擦傷類的 會有生命危險?
Isla avatarIsla2017-10-16
所以救災真的要看狀況啦 連鎖商店也會有法務和顧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