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在公共場合掉了錢包,調了監視器發現被一個朋友拿走請他回來做說明,他硬是不承認有拿錢包但卻說如果我們認為是他拿的,為了不傷和氣他願意賠償他這樣說變得好像我們在誣賴他男友一時氣不過就說"裡面有幾十萬啦"(意思是難道這樣你也要賠嗎)(現場圍觀的人都知道錢包裡大約是一萬多)原本只想讓他說不出話沒想到他居然還是說他願意賠償之後就由我跟他協調我跟他說過男友這樣講只是氣話並決定好賠償金額為兩萬因為他最後反悔所以交�
恐嚇取財成立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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