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找行政法高手 - 法律Connor · 2011-11-0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雲林縣的行政規章對其縣民所處罰鍰,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多少元?(A)一百萬元 (B)五十萬元 (C)三十萬元 (D)十萬元請幫忙詳解並指出是出自哪個法條!法律All CommentsValerie2011-11-06依地方制度法26條規定如下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市)稱縣(市)規章,在鄉(鎮、市)稱鄉(鎮、市)規約。 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 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 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其餘除法律或縣規章另有規定外,直轄市法規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縣(市)規章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鄉(鎮、市)規約發布後,應報縣政府備查。所以答案是D另外這個條文常考的有規約 是不可處罰!!!Todd Johnson2011-11-05答案D參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2項、第3項Related Posts請問要考乙級勞工安全證照要去哪裡報名課程?(請專業20點)機車無照錢繳了但沒上課可考汽車駕照?為什麼yahoo要自行說我分享新聞到臉書?藉由公會投保勞健保相關問題無營業執照從事室內裝修營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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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市)稱縣(市)規章,在鄉(鎮、市)稱鄉(鎮、市)規約。 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 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 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其餘除法律或縣規章另有規定外,直轄市法規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縣(市)規章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鄉(鎮、市)規約發布後,應報縣政府備查。
所以答案是D
另外
這個條文常考的有規約 是不可處罰!!!
參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2項、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