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闖私人土地一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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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大好

想請教關於 "擅闖私人土地" 一問

應該隸屬於刑法民法哪一條所規範呢?

如果是山地等範圍較大且沒有圍籬的,是否符合要件呢?



翻查了網路 但好像關鍵字錯誤 找不到相關訊息

但我查了刑法私闖民宅這條 規範好像又不太一樣

私闖民宅有一條是 刑法第306條 侵入住宅罪

內容是: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目前已改為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法條中所稱的「附連圍繞之土地」,指的是此種土地與住宅或建築物相連
在一處,而且有圍牆或者籬笆的圍繞,作為保護住宅或建築物安全的功能。


民事侵權部分,則是需要地主提出民事告訴,並且舉證侵入行為,遭侵害的權益等。



請問擅闖私人土地只有上述兩條嗎?

如果是山地,符合上述兩條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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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08-12
是那種一整片私人所有的山區土地?恐怕不合要件。
Jack avatarJack2016-08-16
很難舉證你知道那是誰誰誰的土地
Iris avatarIris2016-08-20
你就老實跟警察說,你是從寫著私人土地勿入的門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