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台南調查處證人通知書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就在剛剛收到一個雙掛號的文件,上面打「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

我打開看,內文是

發文字號:109/8/18南市機法一字第XXXXXXXXXXX號

待證事由:XXX(本人)

性別:男

住居所:XXXXXXXXXX

應到日期:109/X/X

應到處所:台南市調查處

聯絡人:XXXXX 電話:062987777#000000

備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臺端若具有「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

康管理」之任一條件,請先來電告知。

注意事項:

1. 本處,站因案需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96條之1,通知臺端來場詢問。

2. 請攜帶本通知、身分證及私章準時到場,(省略後面注意事項)



我有打電話去問,他說只是做證人的查證而已,我問他,他說案子不公開,所以不會跟我

說,到時候才會跟我說。可是我沒有跟任何人接觸過,而且我住高雄,怎麼會從台南發的

? 所以表示發生地點是在台南,是這樣嗎?

另外,「查證」是什麼意思? 有辦法查得到嗎????

發文是8/18,所以是在昨天才發生的嗎?還是之前就發生了?

誰可以來幫我解答?

第一次收到這種東西,難免會緊張。 感謝


8/19 12:40 更新

剛剛我打電話過去要更改時間,然後我問他查證時間需要多久,他說至少要2-3小時,

我就說這麼久? 他說對,需要花你一個下午或一個早上。我就說為什麼這麼久啊?

他就說因為要詢問你一些事情。那我問你,是什麼事情查證?

他就說這個真的不方便跟你說。我又說,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是查證(裝傻),

他就說,就是會問你這個案子(事件)相關事情,然後再請你做一些證詞或供詞,

我不知道你是什麼事情,所以你當天來就知道。

為什麼查證需要這麼久????

他跟我說就像做筆錄的樣子??





--

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8-21
到了再說,另外印章是要領錢(證人費交通費)的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08-23
還有,可以請公假
Ethan avatarEthan2020-08-27
沒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