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到派出所電話,一名員警說我疑似涉嫌詐欺案件,要我下班後到案說明,根據警方提供的監視錄影畫面,那根本就不是我,而且那時間點,我根本不是在那案發現場,可是警方卻說,我長得很像畫面裡的人,也說被害人是經錄影畫面以及我的照片讓被害人指控的,所以才傳喚我至派出所問題1.為什麼警方,可以找到我的照片讓對方指控(我又沒犯過法,留過紀錄)問題2.為什麼在派出所說明的同時,警方用數位相機跟手機,要拍張我的照片(這樣可以嗎)問題3.今天是到案說明沒有做筆錄,只是用問話方式,但是警方用張空白紙.要我說出聯絡方式等等聯絡資料,然而是他自己手寫(這樣可以嗎)問題4.警方說我過幾天會收到警察局的(到案說明通知書),叫我收到後依規定時間,到案說明,(都已經到派出所說明了,為什麼還要在一次去警局)我覺得好莫名其妙,因為警方說被害人看我的��
有關派出所到案說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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