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逃漏稅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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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檢舉公司沒有幫我們加勞健保以及逃漏稅。
1.公司強迫我們簽下自願放棄加入勞健保的切結書,但是切結書只有一張(在公司那裡),我們沒有留底,這樣可以匿名向勞工局檢舉嗎?公司未幫員工加保算是逃漏稅嗎?
2.老闆一家公司申請2個營登(登記的負責人分別是老闆和他的家人),一個是工廠營登,一個是店面營登,但是他賣的是相同產品,這樣算是逃漏稅嗎?如果是逃漏稅,像我這樣沒有辦法拿到證據的話可以檢舉嗎?要向哪個單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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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12-06
法律上,違法的契約無效,具結人因不知情或非自由意志情況下,就算簽了仍然有權不履行
雇主強迫勞工具結簽署違法契約就是無效的文件
勞工如因此受有損失得:
一、具函(用真實姓名,但陳情人可向調查員聲明應隱名)向勞保局提出檢舉,請求移送法院強制執行賠償損失
二、向法院聲請發給支付命令責令雇主賠償損失
三、未持有逃漏稅確實證據,不可亂玩過頭,萬一沒搞好被反咬一口「誣告罪」,你就變成好好長在胯下的LP割下來手上提,你無憑無據亂檢舉,國稅局也可以指控你誣告罪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