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借20萬給朋友朋友有寫了一張借據給我爸內容是借款金額借款日期借款期限一個月還有每月2000元的利息還有他的簽名和指印但是一個月過後朋友說再延幾個月總共延了4個月拿到4個月的利息共8千元第5個月的時候就找不到那個人了他的手機電話也打不通去他家找人他老婆說她和他已經離婚了不關她的事我想請問借20萬月息2000元有算重利嗎就是所謂的高利貸我想先寄存證信函給他要他出面解決請問存證信函內容怎麼寫等寄了存證信函他還不出來再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再不出來就上法院請問這樣可行嗎還是有別的方法麻煩幫忙解惑
欠錢不還如何追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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