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217條詢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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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elena
at 2011-12-19T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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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wicc (無趣是我的致命傷)》之銘言:
: 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不知道這個法條該如何釋義??
: 因為其中有一句:
: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
: 為與有過失。
: 是否可用在下列假設中:
: 服務生因為在餐廳裡端盤子摔倒,老闆要求服務生賠償盤子的損失。
: 可是因為老闆沒有正確指導服務生端盤子的方式與手勢,
: 且因為地面濕滑沒有保持清潔,而導致摔跤。
: 請問這樣算不算"被害人不預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 ??
: 謝謝~
217用實務見解就好:

217之損害賠償責任相抵之成立,係以受損害人之過失行為
為損害之共同原因,且對損害之發生或結果與有助力為限;
又本條之適用亦不以侵權行為為限,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
第1855號判決可供參照。

您套這個實務見解答案就很明顯有成立損害賠償責任相抵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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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希聲之鳳皇,亦見譏於楚狂;彼不世之麒麟,亦見傷於魯人。
鳳豈以譏而不靈,麟豈以傷而不仁?故割而可卷,孰為神兵;焚
而可變,孰為英瓊。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范仲淹‧《靈烏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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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11-12-24T03:41
C大這個判決解釋得清楚易懂多了~^^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11-12-25T12:32
不好意思因為我不是學法律的,所以看判例怕也會解讀錯誤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11-12-25T22:42
"對損害之發生或結果與有助力為限" 這個要怎麼去定義呢?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1-12-30T03:56
您文中的例子就是發生的原因 可歸責老闆沒有做好訓練

大專生企業人才培訓營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1-12-19T20:44
我五年前參加了這個培訓營 http://www.e-yang.org.tw/bin/home.php 其實也只是繳費但是沒有去 那位大姐說只要上滿30堂課就可以有張證書,可以使用到畢業後再加一年 於是花了五千大洋加入 囧 但是我一次都沒有去,剛好後來都在忙著做報告... 因為都沒有去,第二 ...

被家人盜貸...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1-12-19T20:05
大家好 在這裡想請問懂法律的大家一個問題: 今天下午接到某銀行(中X信託)的電話 詢問我是否近期有貸款一筆40萬元 我聽到嚇了一跳 連忙否認 對方也嚇到了 連忙跟我確認資料 還說申請時 有附上身份證及薪資證明... 詢問過一些問題後 後來她說她會再跟我聯絡.... 掛掉電話後 越想越不對 ...

民法217條詢問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1-12-19T18:51
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不知道這個法條該如何釋義?? 因為其中有一句: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 為與有過失。 是否可用在下列假設中: 服務生因為在餐廳裡端盤子摔倒,老闆要求服務生賠償盤子的損失。 可是因為老闆沒有正確指導服務生端盤子的方 ...

有關財產追溯的問題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1-12-19T13:17
※ 引述《qazwsx007 (天冷,穿著衣!)》之銘言: : 想請問朋友家中財產 : 因為一些因素,造成財產分配不公, 這部份不明講,只能就事論事. : 父親的財產,利用買賣過給弟弟的兒子(父親的孫子)... : 而且那個時候他才國中而已, : 去調閱土地謄本出來下面還註記是and#34;買賣and ...

競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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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delette
at 2011-12-19T11:50
我們是一家小公司, 自己接單生產, 用自己設計並製作的治具生產; 這套治具能有效提高良率, 是經過一年多的經驗累積所設計開發出來. 而我們的客戶最近給的訂單量下修, 但卻訂購大量治具(客戶在我們公司生產需付代工費並購買治具); 客戶告知是為了明年第一季將爆大量需先做準備; 結果明年第一季的訂單量反而更往下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