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車禍理賠問題?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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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假日出遊行駛於四線車道之內側直行,遇交叉路口(綠燈)遭對向車道摩托車直接左轉撞傷,當時車速30-40km,無酒駕,對方則為中年婦女載一個小朋友!
撞擊後我的車子稍微擦撞傷,仍可行駛,對方小朋友僅皮肉傷,該婦人則因大腿骨骨折,卻因之前以患有癌症,導致醫生決定將右腳切除,請問:
1.我查詢法規發現規範下列項目需予以賠償
(1).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之損害。
(2).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
(3).醫療費用
(4).停業之損失
(5).精神慰撫金
(6).車輛毀損
若責任不在我,上述法規規範之賠償內容我仍須支付?
2.今天保險公司告知當天警察現場繪製圖把甲乙兩方車輛標示錯誤,導致變成我左轉撞擊直行車輛,該警員表示已完成修改,然此案件卻已將錯誤資料送至調解委員會,警察若不願意將更新,我有何管道可以要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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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da avatarHedda2010-08-20
若是以錯誤之資料送車禍委員會.應當及時補正!這件事情絕不可以延遲....若來不及補正;責任分攤比例則完全失真,應當現場提出異議.擇日再鑑定
車禍是有過失及故意之行為才有理賠.責任在誰~誰就要負責..保險公司如此.你也是如此
因為已經上法院了...就等待結果吧!意外當時如係以盡力閃躲仍無法避免車禍發生.你會沒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