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健保的店!!!!!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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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豆漿店上班,知道他們每月的營業額:大概150萬以上(最少),有分早晚還有全職半職班,一班大概十個人(他們已開了不少像這種的黑店)老闆們只要每天看看攝影機就行了上班用打卡制,底薪是她們看心情給薪水也是如此(遲到的錢卻扣的很精準),排休制、六日、過年過節要休息也沒辦法休,有一次還強迫我們簽一張同意表,內容是:過年過節一定要來上班,否則不給予當月薪水!<每個人都要簽==後來又發現他們的招牌名子其實和商業公會上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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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e avatarJake2012-04-09
匿名版大你好...問題一...底薪是她們看心情給薪水勞資雙方約定之工資,雇主不得片面變更調降工資,雇主若需調降工資則需經勞工同意後方得調降,但是其工資仍不得低於勞基法所規定之月薪18780元,時薪103元之規定.問題二..迫我們簽一張同意表,內容是:過年過節一定要來上班,否則不給予當月薪水!工資支付屬於勞基法中強制法律規定,故同意表(書)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無效。問題三...老闆告訴我們會補給我們勞健保的費用,而後卻改口:你們的薪水已�
Andy avatarAndy2012-04-13
直接換工作吧勞工局可以申訴勞健保跟休假的問題2012-04-1802:53:40補充:先去國稅局啊...一定沒開發票的營業額又那麼高....重點是檢舉成功你還可以分獎金勞健保沒保加班費沒給...勞工局...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