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信用卡)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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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個法律問題,如果我用我自己的手機GooglePaly商店買東西,可是我朋友的信用卡密碼跟帳號紀錄在我手機裡,我可以用他隨時買東西,那這樣我要負什麼樣法律責任,如果他去法院提告,這樣我會贏還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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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04-26
你利用朋友的信用卡密碼跟帳號紀錄在你手機裡,去用他隨時買東西,如果沒有經過你朋友之同意,造成他的損害的話,信用卡依刑法第220條之規定,以文書論,因此你的行為,是會觸犯刑法第210條之偽造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商家如果因你盜刷他人之信用卡,最後無法向卡主請求卡款,造成商家或銀行之損失的話,那你盜刷信用卡之行為,恐已涉嫌刑法第339條之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你用朋友之帳密來從事不法,這也會涉嫌刑法第358條之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
Leila avatarLeila2014-04-29
>這里很不錯aaashops。com老婆很喜歡半吐哗兢
James avatarJames2014-04-26
你會輸很簡單因為你用你的手機.這查到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4-04-30
這是很標準的偽造文書,同時商店查出來後,對商店而言,屬於詐欺。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04-30
發問者你好:幫你整理好了,詳細資料在這邊http://adf.ly/k1RTS希望其他回答者也認同我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