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早晨一個酒精濃度高達1.68的騎士.(逆向)撞向在下.停在路邊得自用車.其後送醫不治.騎士死亡.後續....問題.1對方因為本人之強制險.已獲得\200萬新台幣之賠償.爾後.對方又向在下要求30萬之賠償.請問本人該如何處理?問題.2在下那台16年的老爺車.是在下..上班唯一交通工具.在下經濟狀況並不好.無法負擔維修費.現今的交通工具.還是用借的.可否請對方賠償?PS.對方所騎乘之機車.非酒駕已死亡之人所有.與車主為姊弟關係.死者為弟弟.對方機車也只有強制險
無妄之災的車禍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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