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沒證據沒監視器我該怎麼辦
進入調解委員會調解中!對方開車(車損)我騎車(受傷.機車損)對方看準我沒證據…想用保險解決…還要我陪他車子損壞維修的錢!保險公司以筆錄.初判認定無法研判對錯(因對方不承認闖紅燈說他是綠燈我去撞他的)接下來該怎麼做!!!無助的我真的很難過,明明做錯的人不敢承認錯誤!態度還很差!詢問過車鑑委員會,說鑑定結果會跟初判結果一樣各執一詞無法判定,想過要提出告訴!但沒證據!沒監視器!怎麼辦!法官!法律會找出事實嗎?明明對方撞我!我是對的!堅持�
網友回覆 4
- Xanthe
1.發生車禍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對方若是闖紅燈又不承認.而且車禍分析研判表又認定無法研判對錯.若雙方和解不成.但你有受傷.可考慮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原則上是會成立的.對方可能就會跟你和解.這是不得以的做法.2.強制險不分肇責.你有受傷可先申請對方強制險理賠.第3人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2.急救�
- Ophelia
你先別緊張,發生多久了,你是否有去驗傷了(這點很重要,對你非常有利),機車先別修保留證據(修理錢他必須出,修車需他保險公司同意,不可以自己先去修,同樣他修車也要你現場同意。他保險公司會調當初警察筆錄,他全部錯保險就會全賠,但也可能只會修三成,同樣他的汽車你也只要修三成),你目前暫時先找代步工具,你這段期間沒有交通工具,坐計程車等等也保留單據。接者你先找熟識的機車行,把價格估到最高(龍頭歪掉,輪胎,壁震器�
- Christine
提出過失傷害責任可能還是各執一詞無法判定責任個半但是可能有機會多拿個三萬、五萬的對方車損你只能希望他的車子車齡很高(這樣折舊計算很重)或者屬於低價車種(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 Rae
當沒證據沒證人時就是以雙方筆錄為準在無法判定下就以雙方肇事責任無法判定處理這時...就是以雙方肇事責任5/5處理
相關文章
未成年喝酒抽菸罰誰?賣酒給未滿 18 歲罰 1~10 萬,菸要滿 20 歲,18、19 歲能喝酒不能買菸
兒少法第 43、91 條:未滿 18 歲不得飲酒,賣酒或給酒的人罰 1 萬到 10 萬,家長情節嚴重罰 1 萬到 5 萬。菸害防制法 112 年 3 月 22 日起,未滿 20 歲不得吸菸,供應者罰 1 萬到 25 萬;抽菸被查到要上戒菸教育,不去才罰 2 千到 1 萬。
鄰居很吵怎麼辦?住家吵鬧找警察、補習班和施工找環保局、大樓住戶可罰 3,000~15,000 元
噪音管制法第 6 條:住家講話、跳動這類不持續、不易量測的聲音,交給警察依社維法第 72 條處理,最高罰 1 萬元。補習班、餐廳、施工、擴音器超過管制標準,由環保局量測,限期改善不改,營業場所罰 3,000 到 3 萬、營建工程 1.8 萬到 18 萬。大樓住戶喧囂,管委會制止不聽可報縣市政府罰 3,000 到 15,000。
身分證遺失補發 200 元、換發 50 元:要本人去戶籍地辦,掛失後舊證就停用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 3 條:身分證初領、換領每張 50 元,補領 200 元。戶籍法第 60 條規定補領要本人親自辦;製發辦法第 16 條規定受理補領時先掛失,掛失後原證暫停效力。被家人或他人扣著不還,依第 56 條非依法律不得扣留,可具結申請補發,原證隨即失效。
婚假從 8 天變 14 天:115 年 10 月 1 日起,第 9~14 天工資由政府補助雇主
勞動部 115 年 9 月 30 日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婚假由 8 日延長為 14 日、工資照給,10 月 1 日施行;雇主付了第 9~14 日的工資,可在 2 年內向勞保局申請全額補助。喪假仍是 8、6、3 日,哥哥結婚、姨丈過世都不在婚假、喪假範圍。
朋友欠 3 萬不還,不用請律師: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小額訴訟 1,500 元,拿到執行名義才能扣薪查封
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起的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法院不開庭,債務人收到後 20 天內沒有異議就成為執行名義;10 萬元以下的金錢請求適用小額程序,裁判費 1,500 元,可以用表格化訴狀。之後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約為金額的 0.8%。
租屋漏水房東拖著不修?定期限催告後可以自己修、從房租扣;押金最多只能收 2 個月
民法第 429 條:租屋修繕原則上由房東負擔;第 430 條與租賃住宅條例第 8 條:房客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修,可以自行修繕再請房東償還或從租金扣除。租賃住宅條例第 7 條規定押金不得超過 2 個月租金,退租點交、清償債務後就要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