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經營一間小型科技公司
月初發現秘書盜用公款,當天開除
隨後款項一直爆出來,清算下來有40餘萬
本來想直接報案但念在她剛離婚父親又生病
退而要求她返還款項即不追究
雙方見面談定還款計畫時
該位秘書在應償還款項的清單中
擅自扣了:
1. 資遣費一個月全薪
2. 年度特休假8天日薪
3. 五月份1-5日薪水
2與3都合理,就算不合理也不想跟她計較
但因盜用公款被開除需付資遣費嗎?
是還沒報案不能算盜用公款所以需付資遣費嗎?
謝謝高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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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發現秘書盜用公款,當天開除
隨後款項一直爆出來,清算下來有40餘萬
本來想直接報案但念在她剛離婚父親又生病
退而要求她返還款項即不追究
雙方見面談定還款計畫時
該位秘書在應償還款項的清單中
擅自扣了:
1. 資遣費一個月全薪
2. 年度特休假8天日薪
3. 五月份1-5日薪水
2與3都合理,就算不合理也不想跟她計較
但因盜用公款被開除需付資遣費嗎?
是還沒報案不能算盜用公款所以需付資遣費嗎?
謝謝高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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