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支配關係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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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新莊大學學生,第一次來這個版,發文有問題請多包含




我的手機放在包包被偷,當時放在司令台旁的觀眾席,我去跑步。
回來後發現,包包被打開,鑰匙掉地上,裡面的東西都在,
就是手機不見了,

我已經將SIM卡鎖起來,也把手機身分碼報案交給警察,

但是我發現警察開給我的單子上面寫的是[遺失物]案件

我已經把情形告訴警方,並說明是被竊盜,

警方給我的答案是,

1.附近每天有太多手機包包被偷,他們主管決定都用遺失案件處理

2.我的包包在我跑步的時候,已經不在我的監督支配之下。


請問大家,

1.警察可以因為內規決定民眾的案件類別嗎?

2.我要如何說服警察讓我改案件成為竊盜?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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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ily avatarEmily2009-06-05
把他錄下來 到各大新聞台撥出 自動有人幫你改了
Kelly avatarKelly2009-06-06
你和警察說 睡覺時停在街口的車被偷 是不是也算遺失?
因為不在監督支配之下?!
Annie avatarAnnie2009-06-10
1.當然不行 2.向立委陳情
Mia avatarMia2009-06-13
謝謝大家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9-06-16
主管明知是被偷卻決定用遺失案件處理就很可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