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買到標示全新的二手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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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網拍(個人出售非網路店家)買了一本標示全新的書,

賣家也回答書本是全新的。

但收到物品後發現有幾頁有畫重點的痕跡,是被人使用過的二手書。

想請問賣家將二手書標示為全新品販售,

是否可以歸類為"瑕疵"一詞,向賣方主張瑕疵擔保責任呢?

或有其他法律可以保護消費者呢?


另外,我寄信向賣方溝通書況問題,

賣方卻說:書本是售出前有被用過抑或賣出後有人不小心用到很難說

若賣方不承認其出售的書是二手書,而咬定是買方使用的,

那買方有什麼方式保護自己呢?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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