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未領對方提告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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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最近網購但是事情實在太多一直沒空去領導致商品退回對方很生氣說要告我詐欺罪一、契約成立按民法第153條第1項之規定,契約之成立,不倫係為明示或默示,當事人相互表示一致者,該契約及為成立,並依同法第154,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二、成立買賣契約復依民法第345條第1項規定,稱買賣者,為當事人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三、契約效力依民法第348條,物之出賣人,負交付其物於買受人,並使其取得該物所有權之義務。出賣人有義務,買受人當然也免不了,按民法第367,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四、如果買受人不給錢怎麼辦?依民法第367條規定,買受人有付錢的義務,如果他不給錢,那就會使標的物陷入受領遲延狀態,依台˙上第64年台上2367號判例揭示,出賣人得主張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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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2-12-08
建議你可以去利用政府的法律扶助或是利用線上法律服務(不用等)先初步了解一下權益與狀況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這邊都是律師在回答問題可以去試試看而且問題可以隱藏所以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就不會擔心講得不清楚律師在法律的判斷上出了差錯可以去試試看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