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拍賣糾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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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在網路拍賣商品,因為了省去刊登費,有在賣場中標示清楚,如下:問題請問與答詢問。需另開賣場。請勿直接下標。請勿任意下標。下標者代表同意以直購價800元購買。下標金額後賣家以800元賣出此物品請勿隨意下標,下標者即同意以直購價購買此商品謝謝。請尊重賣場規定後來有人以一元下標,我以結標處理。但是他只匯的金額為一元。後續有通知他他搞錯金額了。他回覆如下:不好意思~我真的沒看你賣場的說明,不過根據我在奇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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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avatarDavid2012-01-05
我認為也搆不成那些~因為定型化契約是以公平交易為主且在可理解性的情況下該買方應該會有機認預見可能性該商品真的價值1元?(所以一定是故意裝傻或堪稱不知而故意下標)即使真品名牌包賣很低價(也是會被網路警察盯上)所以消費者在商品一班社會通念之下法律是對買家有其戴姓他應該要有判斷能力另外擬賣場有公告周知定型契約中的條款於訂約時須明示、公告或其他方式使相對人可得知內容。在您有公告他竟也說他疏忽卻又要你出貨這就也是問��
Queena avatarQueena2012-01-05
您好:1.違反公平交易法:這法我比較不熟,不過停止不代表需履約吧。不要繼續該行為不就好了。2.背信罪:你又不是為他處理事務,這條不會構成。3.詐欺罪:不知道是賣蛇摩商品,不過以1元這種顯不相當的對價,是否有因該詐術而限於錯誤讓人懷疑,還有他有什麼財產損失了。個人認為不會構成。4.侵占罪:東西尚未交付,他又不是該物的所有人哪來侵占。結論是個人認為都不會構成,不履行也不過是民法上的問題,你可以把1元還他,如果他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