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我與別人買了東西,結果與敘述不符合要求退款他給予的信件回應(無修正):==如果你覺得品相不行還是怎樣,麻煩你在幫我把他寄回來,我運費有多出也沒跟你算錢所以你寄回來就算打平,我也會退費給你,但在此先跟你說一聲!!!這樣我會給你負評,因為你視同棄標!!!感謝你,也先跟你說聲抱歉!!!!==然後過幾天我已經寄出商品後他才又來信說(以下只擷取大概意思,雙等號==內才是無修正)我是說過要退錢給你但只能退你商品1/3的錢否則商品我不收你自己選一個問題:1.最一開始PO的信件可視為對方同意退貨嗎?2.他說過「你寄回來就算打平」之類的話,我寄出後的現在,卻以沒說要退多少的理由而任意扣款。這種說法可以如何治她是否可以告詐欺罪或其他(麻煩告知)**備註**一、所謂「結果(應指商品)與描述不合」,究竟如何不合?==購買匯款之前的確��
網路買賣反悔退費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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