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於去年去世,無子女,祖父母已不在了,所以爸爸有繼承權。
惟獨,叔叔留的遺產中,除存款外,剩下就是”婚前”奶奶留給爸爸和叔叔各持有一半的
祖厝,負債的部分就是醫療,喪葬費用。
請問,遺產分配時,婚前的祖厝是不是不在雙方分配之內(即嬸嬸能完全繼承),僅存款
(嬸嬸已於叔叔生後全數提領,並主張此為安家費)
的部分均分。(因為家
父只在意祖厝的事,嬸嬸一直想出售換現金)。
另外嬸嬸為大陸配偶,在分配上是否有特別條例之類的。
煩請各位大大抽空回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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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獨,叔叔留的遺產中,除存款外,剩下就是”婚前”奶奶留給爸爸和叔叔各持有一半的
祖厝,負債的部分就是醫療,喪葬費用。
請問,遺產分配時,婚前的祖厝是不是不在雙方分配之內(即嬸嬸能完全繼承),僅存款
(嬸嬸已於叔叔生後全數提領,並主張此為安家費)
的部分均分。(因為家
父只在意祖厝的事,嬸嬸一直想出售換現金)。
另外嬸嬸為大陸配偶,在分配上是否有特別條例之類的。
煩請各位大大抽空回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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