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否涉及詐欺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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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月於某瑜珈會館購買了38個月的課程,當時的合約為買兩年送14個月

會籍從2013.03.30開始,應該可以使用到2016.05.29

今年四月開始使用送的部分,結果業者書面通知我說

「因本公司內部之服務及設備改善事項恐損台端之會員權益,
故依會員契約之規定及維護會員之權益,
本公司預告雙方會員契約於民國104年5月31日終止。」

打電話去給他們法務,得到的回應說,依據契約中第九條第五項的規定,

他們終止我契約為了保證我的權益,且因為我現在是在贈送期間,所以沒有退費的問題

而她們所謂的第九條第五項為

九、會員得依下列規定以書面終止本協議
(五)因XX(公司名稱)提供之服務或輔具設備有缺失且可歸責於XX之事由,
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或會員催告改善,仍未改善,致會員終止本協議時,
XX應按第二款之規定依契約存續期間退還費用,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賠償。
會員並得另外請求退還費用百分之一計算之違約金。


但我檢視我的合約沒有這一條款,但他們堅持有,也堅持說我無法繼續上課

叫他們調合約出來看,就說會計下班不能調,法務也休假

當時也跟他們說會向消保官申訴,但他們就說你的權益你可以去阿

請問一下,這樣算是詐欺嗎,因為覺得這不只是消費糾紛了,想去警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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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dy avatarHardy2015-05-13
契約那項是會員的終止權,他們無權依據那項片面終止契約
Ida avatarIda2015-05-16
建議你告死他們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05-17
民事方面直接告226或263準用260跟他請求損害賠償。
Queena avatarQueena2015-05-20
詐欺也可以告,但要證明他一開始就有故意比較難,給檢察官
傷腦筋就好
Necoo avatarNecoo2015-05-23
你告詐欺的點要強調的應該是他們說好贈送課程屆時卻片面解
約,當初有詐欺嫌疑。
Yuri avatarYuri2015-05-25
而不是契約內容有出入,因為那項條款是有利於你的,他們不會
因此該當詐欺。
Annie avatarAnnie2015-05-26
只是他們竟然用那項來終止契約,法務大概是去滑手機等下班
的吧。真是無奇不有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5-05-26
這公司也太爛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05-26
法務是故意挖公司洞嗎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05-29
原po妳好 我有寄站內信給妳!可以麻煩妳看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