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貴版PO文,有不妥請指教
我在9/19透過某售票系統在網路上訂購了演唱會門票,
因為一直沒收到票,一問之下才發現早在9/23號就已經寄到我工作的大樓,
結果負責送信的管理員送錯人,對方也收了,所以我的票就這樣不見了...
管理員有印象是某間店老闆娘收的,
加上我們有將之前的簽收紀錄拿出來比對過,
簽收我的信的筆跡跟她之前簽名的筆跡約有八成相似,
但是對方一直否認,
因為我們目前手邊證據只有簽名和管理員的說法,
雖然會去報警但是很怕說證據不足而無法找出是誰拿走我的票,
想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還有該注意哪些事項?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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