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刑事誣告罪,附帶民事妨礙名譽和精神賠償? - 法律

By Tracy
at 2011-05-21T00:00
at 2011-05-2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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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4/17號我收到交通警察通知我肇事逃逸,但是,當天我本人在考場考試,並無使用交通工具,考場有同學當證人還有准考證(包含成績單),所以,我有人證跟物證,對方提出在台北市萬華發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面有寫上我的車牌號碼,事後,我曾兩度打電話通知對方取消告訴或者確定記錯車牌後跟我聯繫,卻無消無息,跑去警察局要告對方誣告,警察卻說要等對方提出告訴之後我才可以提出誣告。
我的問題是:
1:我可以直接去法院按鈴申告提出刑事誣告罪,附帶民事妨礙名譽和精神賠償嗎?另外,因為我是學生,可以直接口述不請律師或者代書事務所寫存證信函嗎?
2.關於精神賠償,我必須去精神科看醫生才能求償嗎?
Update:
謝謝麻醉未醒的白痴詳細的回答和峰意見還有自由的律師的見解。
年齡方面
我的問題是:
1:我可以直接去法院按鈴申告提出刑事誣告罪,附帶民事妨礙名譽和精神賠償嗎?另外,因為我是學生,可以直接口述不請律師或者代書事務所寫存證信函嗎?
2.關於精神賠償,我必須去精神科看醫生才能求償嗎?
Update:
謝謝麻醉未醒的白痴詳細的回答和峰意見還有自由的律師的見解。
年齡方面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Brianna
at 2011-05-23T02:55
at 2011-05-23T02:55
並無法確切證明該交通工具沒被外人所使用
況且要提誣告是要對方刻意在沒有證據的情況誣陷版大入罪
但若碰上AB車或家人朋友使用版大的車
版大雖不知情但車號登記為版大當然交通警察理應先找版大
所以在對方未正式提出刑事告訴前
檢察官是不會受理誣告告訴的
且若是AB車也只是使用者偽造文書而非告訴者誣告
2.版大只說是學生但未說明滿20歲沒
依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版大要提出民事訴訟請滿20歲
學生並不能代表版大一定滿20歲
若不滿要請版大的監護人代為提出告訴否則民事法庭可不受理
3.精神賠償是不一定要看精神科醫生
但看醫生佐證一定會比較好因為證據力會比較強˙
但非必須
若有他人佐證不是不可以
2011-05-2120:06:21補充:
既然車輛顏色不同
就有可能是ab車
所以還有待警方追查
但倘若對方是ab車
對方只是記得車號並無法得之原車顏色
且就算對方真的提出告訴也非對方故意構陷刑事責任於版大
故對方自然無誣告罪之嫌疑版大也無法提出民事訴訟
除非版大有證據對方故意加害於你才有提告可能
2011-05-2200:32:10補充:
或許不只他一個人看到車號誰又知道呢?
反正版大有不在場證明車子顏色也不對��

By Audriana
at 2011-05-23T15:14
at 2011-05-23T15:14
建議等自己被告的肇事逃逸不起訴或無罪確定後,
再考慮是否要提誣告告訴的事情。
如有疑義,請找律師諮詢;
如經濟有困難,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全國各地分會洽詢。

By Blanche
at 2011-05-24T18:01
at 2011-05-24T18:01
還是你的車有出現在那呢?
你的證據是"你那個時間沒有騎該車輛"
並不代表你的車不在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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