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如何是好 - 酒駕

Table of Contents

11月10晚上不幸車禍了對方是見過幾次面的人因為他有酒駕的關係事發的時候等警察來的時候在消防局的筆綠單裡簽名後他迫不及待的走了然後給了張名片跟我說機車修理的費用還有醫藥費叫我打給他他會幫我處理我過兩三天後打給他他的態度完全好像不太想要處理這個事的態度叫我自已先修理然後他來處理因為我剛好月初才找到工作身上也沒錢無法修叫機車行估價大約要四千多塊因為身分比較特殊也不容易找到工作現在他不處理的話我可以告他嗎??如

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3-11-19
1.發生車禍案件要看肇責歸屬問題賠償.對方有酒駕.你人又有受傷.警察來處理.對方不可能筆錄裡簽名後.他迫不及待的走了.你有受傷對方有肇責可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的.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0條1項)1.可據以分析當時事故地點.通向.交通情況及周圍環境狀況.2.地面因事故形成之各項痕跡及散落物狀.3.駕
Rachel avatarRachel2013-11-18
先去區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協助協調。裡面的志工也會告訴你有那些可以協助你的單位與可用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