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車禍強制險疑問 - 法律Iris · 2010-05-0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今年2月發生車禍,對方的機車強制險以過期了,但他的態度量良好有心和解,所以我們也和解了,但是在強制險的部分我還是有疑問? 他的強制險過期了,我就沒任何保障了嗎?Update:ps:我是走路被他撞到的法律All CommentsCharlotte2010-05-06發問的大大你好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1.雖然對方的強制險過期 依法我方還是可以從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中 獲得與強制險相同的保障!!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0條之規定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我方受害人} 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 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者 ,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本案之狀況 } 三、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2.但是因為我方已和對方達成和解事宜 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第43條第二項之規定請求權人{我方} 自損害賠償義務人{對方} 獲有賠償者,特別補償基金於補償時,應扣除之。舉例來說 :本來我方可以從特別補償基金中獲得10萬元的補償 但是因我方已從對方獲得5萬元的賠償 所以我方將只能再獲得5萬元之補償!! 3.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若有其他問題 歡迎點我的名字來信討論之!! Skylar DavisLinda2010-05-05強制險過期了,我就沒任何保障了嗎? 除非對方不賠,否則只好告了Related Posts進房敲門的禮儀((家中創辦知識+的由來是誰想出來的?找一部電影..外國片國考最新行政科法典請問有免費的網路視訊下載工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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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雖然對方的強制險過期
依法我方還是可以從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中
獲得與強制險相同的保障!!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0條之規定
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我方受害人} 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 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者 ,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本案之狀況 }
三、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
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
2.但是因為我方已和對方達成和解事宜
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第43條第二項之規定
請求權人{我方} 自損害賠償義務人{對方} 獲有賠償者,特別補償基金於補償時,應扣除之。
舉例來說 :
本來我方可以從特別補償基金中獲得10萬元的補償
但是因我方已從對方獲得5萬元的賠償
所以我方將只能再獲得5萬元之補償!!
3.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若有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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