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我爸八月被撞,63y/o
後來診斷腦膜下出血和出血性中風
醫師認為車禍的頭部撞擊讓他原本就不穩定的血管直
接出事,另外就是車禍影片顯示出車禍之前我爸
狀況都是ok的,被機車從側面撞倒
目前偏攤大概兩個月
一個月看護費大概9萬
請問是要直接告過失傷害嗎?還是先走調解呢
如果是求償9萬×6(黃金復健期)
加上台男平均壽命78
最後以安養中心平均價格4*12*(78-63)
共計774萬合理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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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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