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碰撞索賠期限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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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10/25早上因前車有機車緣故.導致跟前車T(國產車)發生碰撞,前車後保桿下緣有一個不到1公分的小刮痕跟一顆倒車雷達稍跑進去,而對方在事故後打回原廠'原廠在無現場情況下..原廠在電話中跟我報價6500給我..因無法接受.就跟車主說那警察來量..保險處理..回家才想到我只保強制險沒保意外加重...而27號早上打電話給車主因車主說它們已交T保養廠全權處理...跟我說原廠會跟我通知..到至今28號都未收到電話..請問這樣會不會又被保養廠拉高價錢敲詐..請問若這樣那我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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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rie avatarValerie2014-11-01
1.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未保持安全距離.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對方尚未發現肇責.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2.你沒有投保第3人責任險就只有依據肇責歸屬賠償對方車輛維修費用.你可跟對方或保養廠聯絡.詢問維修費用是多少錢.先拍照.估價.再維修.
2.對方若有投保丙式車體險或車碰車險.對方車輛維修後.保險公司事後會向你代位求償的.
Eartha avatarEartha2014-10-28
兩年內對方可以找你求償
對方如果有保車體險,可能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找你
對方如果沒有保車體險,對方自己找你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