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姪子10月初在路口待轉跟一輛也是待轉的機車可能是機車手把互相打到造成我姪子連人帶車倒在地方對方頂多手撞到(應該沒明顯外傷)月底時我去交通大隊申請肇事原因是無法判定因為雙方雙詞不一但對方的欄位有寫疑似超速當初剛發生車禍對方也知道我們車有損壞他還叫我們去他認識的店家修理我說等判定原因出來在來談和解當我告訴對方說無法判定他卻是推脫之意說無法判定要調解我說你就賠我修車錢6500一半感覺他不想處理昨天我們去警察局說�
車禍肇事原因無法判定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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