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1號下午1點半左右行經新莊中正路與思源路口,我從中正路過來並在思源路口待轉,綠燈之後我開始車子才往前移動,在那之前已確定左右無來車,但剛出發前進3-5公尺時突然一台車從左側衝出來,因為我比較前面所以被撞倒在地,後來發現腳被撞斷我無法爬起來,當時有一位伯伯好心幫我叫救護車並把肇事者攔下不讓他離開,事後我被送往省立醫院治療,醫生判定小腿骨斷掉、腳踝兩側骨裂、事後警員來做筆錄時,是先說私下和解但事後對��
車禍賠償和精神賠償部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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