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問題請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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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因為轉彎不慎,所以擦撞到在斑馬線上的路人。

事後有報警送醫。當天在醫院

檢查照片子什麼的,對方都無礙,

所以也沒有拿什麼醫療證明,對方就離開了,

說交由保險公司談賠償事宜。今天談和解,對方開出:

眼鏡毀損7600、
手機殼3000、
坐墊250*3=750(聲稱因為尾椎不舒服,無法久站或久坐)、
護腰1200、
計程車6000、
一年無法去健身房費用12660、
夜市無法擺攤75000(夜市生意為對方妻子的工作,並非當事人)、
每天2小時復健 283元*2小時*180天=101880(283為對方時薪)
以及疼痛精神賠償283元*365天=103295

總共要索賠305985

但是對方無法提出任何單據證明,當下詢問對方是否有單據,

對方只是暴怒大聲喝斥為什麼一定要有單子!!!!!

包括手機、眼鏡、薪資損失都沒有,所以今天和解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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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朋友今天碰到的狀況

因為警察在當時做完筆錄後 也都沒有後續通知 事情已經過了快半年

對方其實如果真的受傷 我這邊也願意賠

但真的是沒任何單據 且一整個獅子大開口 金額實在難以負擔

想請問各位前輩們 接下來要怎麼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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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16-05-07
給法官去判吧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05-10
給法官去判.....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5-11
給法官判,沒單據法官會直接擋
Edith avatarEdith2016-05-14
給法官判,所有沒被單據的全部都會被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