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對方過失致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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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2017/5/5 對方(乙)汽車左轉未禮讓直行車,並逆向進入加油站,
造成我方(甲)機車直行車煞車不及撞上對方(乙)汽車後,傷重不治死亡

對方保險:機車強制險200萬、任意險50萬、財損20萬(但實際賠償金額不確定)


目前狀況:
事發至今(5/14),對方只有來電問可不可以上香,並未提到理賠,
後續我方主動聯絡對方談理賠,對方只說沒錢,他說他可以打工還錢,
我方無法接受。


問題:

1. 現階段我方是否可以查詢到對方(乙)財產? 如可以要找哪個單位?
2. 現階段我方是否可以申請假扣押對方(乙)財產? 如可以該怎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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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5-17
可,申請假扣押,裁定發執行名義去國稅局花500元(250
所得,250財產明細)就可以了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5-21
強制執行時可至郵局查帳戶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05-23
2. 寫假扣押訴狀,證據要完備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5-26
你若有調解申請調解不成立書,上面有住址,再用地政系
統查房屋所有權人,看是不是同一人,但調解要等調解時
Kumar avatarKumar2017-05-29
間,建議死亡車禍找律師,不確定律師能不能更快有辦法
查到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6-03
另外你現在可以推算要求償的金額,假扣押上面也會要你
寫金額,另外假執行後要擔保金,一般要1/3,但死亡車
禍看能不能降低寫在狀紙上,但你可以先評估對方有沒有
財產後假執行比較有意義,希望有幫到你
Jake avatarJake2017-06-07
假扣押要在民事執行處遞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