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行修車糾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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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在去年11月車禍

機車受損較為嚴重

先拖至A車行估價 因估價費用為4~5萬金額較高

後因朋友介紹移至B車行

B車行告知拖吊費用一千多

若有修理不需付款、若無修理則需給付拖吊費用

我方後交付5000元訂金

並待初判表出來後釐清肇事責任決定是否修理

此事也與B車行告知 B車行也承諾待家人消息後再行處理

後因我方全責 無修理打算並連絡B車行有意願辦理報廢

後雙方也沒無積極聯繫

近日我方不想從B車行辦理報廢 欲將車牽回

與他們聯絡時

B車行一開始只願退款1000元+600元報廢費用

後又改口要求我方交付其他保管費用才可牽車

合理相關費用我方願意支付

但一再改口要求更多費用與一開始承諾相差過大,我方不服

B車行也以此要脅走法律訴訟途徑向我們要求保管等相關費用

因修車過程幾乎都是口頭承諾 只有後續連繫有文字相關佐證

請問若以此狀況我方是否可以「侵占」不歸還我方機車動產向對方提出告訴?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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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 avatarJack2020-09-28
隨便換一樣零件就好......
只說有修理,又沒承諾要在那邊修到好....: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