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請問如果左方車直行且已通過道路寬度一半以上,被疾駛而至右方車碰撞,路權仍屬右方車嗎?
理論上右方車應該會完全看到左方車駛出,而有充分停車準備時間才對,仍然以無剎車姿態撞擊左方車,是受這條法規的保護而有恃無恐嗎?
日前交通鑑定結果,左方車仍為肇事主因,右方車次因,左方車真的無法翻身嗎?懇請熟知法規的大大解答~
Update:
未分支、幹道且路寬相同、無閃燈...
所以是無解了...左方車只能自認倒楣
右方車有法規保護可以橫行霸道,就算是肇事也是次因而已
左方車只能確認再確認,最好是確認到眼睛完全看不到右方有車過來,
不然又來個疾駛而至,左方車又倒楣了。
感覺法規不是訂得很完整,應該可以修改一下才對。
請問如果左方車直行且已通過道路寬度一半以上,被疾駛而至右方車碰撞,路權仍屬右方車嗎?
理論上右方車應該會完全看到左方車駛出,而有充分停車準備時間才對,仍然以無剎車姿態撞擊左方車,是受這條法規的保護而有恃無恐嗎?
日前交通鑑定結果,左方車仍為肇事主因,右方車次因,左方車真的無法翻身嗎?懇請熟知法規的大大解答~
Update:
未分支、幹道且路寬相同、無閃燈...
所以是無解了...左方車只能自認倒楣
右方車有法規保護可以橫行霸道,就算是肇事也是次因而已
左方車只能確認再確認,最好是確認到眼睛完全看不到右方有車過來,
不然又來個疾駛而至,左方車又倒楣了。
感覺法規不是訂得很完整,應該可以修改一下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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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方車是支道,右方車是幹道,
因為支道車要讓幹道車先行,
所以如果在您所說的狀況下,左方車是肇事主因,
那就是支道車未讓幹道車先行囉!!
路權的概念就是這樣~無言...
就像我自己的經歷:
我開車要轉彎,對向有台機車剎不住,直接撞上來,
結果我被判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
除非~您能調到路口監視器,證明對方超速行駛;
不然,可能很難翻身喔@@
支線道的肇事責任比為:70%
要付給直線道車駕駛修車費。
直線道的肇事責任比為:30%
要付給支線道車駕駛醫療費。
請問如果左方車直行且已通過道路寬度一半以上,被疾駛而至右方車碰撞,路權仍屬右方車嗎?
對
理論上右方車應該會完全看到左方車駛出,而有充分停車準備時間才對,仍然以無剎車姿態撞擊左方車,是受這條法規的保護而有恃無恐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4
注意車前狀況隨時煞停應變
另外,行經交岔路口減速慢行
日前交通鑑定結果,左方車仍為肇事主因,右方車次因,左方車真的無法翻身嗎?懇請熟知法規的大大解答~
除非他有前面幾款的優勢
閃紅、閃黃
支道理讓主幹道 ( 一方有停止線,一方沒有。或者慢、讓等標誌牌、地面字 )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