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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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友人持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問我...該房舍早於民國五十幾年就已經建造(有房屋稅證明為證.但當時也無房屋權狀),為紅瓦紅磚平房。因年代久遠又歷經數十年的颱風摧殘,屋頂紅瓦多處碎裂漏水,橫梁木柱也有白蟻腐蝕,不堪居住。加上坪數小,居住人口多,就予以改建成透天厝。違建地點,有民國59年房屋稅繳納通知書.約19年前(約民國89)改建透天厝.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內容:違建類別:新建.屬"程序違建"請問:1.違建類別:「新建」「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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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2-05-24
2012-05-2422:50:30補充6.新北市幾年以前的違建可算是合法違章?「並沒有合法違章」這種名詞的阿!(都是一些不懂之人在亂自創名詞)**年既存違章建築=列入緩拆案件!緩拆案件=是暫時不拆、並不是永遠都不拆除,等拆除經費到位就可以進行拆除了阿!(總有一天等到、拆到你家)接獲"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後.接下來會怎樣?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市違章建築經費到位後,「隨時就可以進場拆除」的阿!...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