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一個紅綠燈後,那時大家車速都還很慢,我騎機車,騎得比較前面!後方有一台汽車,在後面好像有幾台機車。我看後照鏡確認車距ok,直接打左方向燈切向左邊的店面,算貪圖方便吧==當時當然是沒事情,因為我很快就切過去了,後面的汽車也有看到我的動作,知道我要切到左邊去,所以也開很慢0.0想問的是,如果他沒注意,從我後面撞上來的話,或者是我切過去時他沒注意,他煞車導致後面有人發生事故,這樣我是不是就要負起刑責?那邊算是一
違規害人車禍的刑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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