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關於緩起訴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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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酒駕在國道1號發生車禍1/30早上就開完庭了檢察官告訴我該繳3萬元給國庫罰單是34500我朋友說只要繳3萬元就好也有人說繳完3萬要再去繳罰單但罰單只要補4500就行再來就是吊扣駕照問題爬了很多文很多人說緩起訴還是要吊扣駕照也有非常多人說緩起訴"不用"吊扣駕照到底要還是不要?因為這種情形是第一次最好永遠就這麼一次什麼都不懂麻煩懂得大大們盡量給予詳細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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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avatarJoe2012-02-20
一.依交通部100年3月28日交路字第1000026187號函示.行為人因酒後駕車之行為.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針對行為人同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行為.裁決.監理機關於緩起訴處分期間屆滿確定後.再裁罰之.至於行為人已依緩起訴處分命令支付公益捐款之數額得扣抵裁處罰鍰數額.經簡易判決確定「有期徒刑」.「拘役」者.罰鍰部分免繳納.判決「罰金」者.其罰金低於交通違規罰鍰者應補繳納不足之部分.除以上判決外
Joe avatarJoe2012-02-17
我想你要聽得是簡單扼要的答案:答案就是一樣要吊扣!!因為刑法歸刑法,處罰條例規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