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老公很愛喝酒,去年12月29日才因為酒駕自己撞電線杆,不僅傷勢嚴重(經過兩三個月慢慢恢復)還要付八萬的罰款(因為他酒駕超標1.15),現在一就一直喝酒,所以我想和我老公離婚,已經說好小孩撫養權歸我(女方),我叫他一個月拿兩萬出來給兒子到他18歲,但是他一毛錢都不肯給,既然他沒有要負責小孩以後的費用,所以我不想讓他擁有探視權,因為我有大概了解依下好像不能讓對方無探視權,請問我能在離婚協議書上註明因為他不肯付錢所以以後無探視權,也不能來找我們,斷的乾乾淨淨這點嗎???
關於離婚後的探視權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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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這就是父母的權益
就如同你要求男方支付贍養費一樣
就算他不給,你可以去法院訴請,他一樣要給
所以這部分你可以跟她進行協調
可以接受他不支付小孩扶養費用
但是他也不可以來探視小孩
若他來探視小孩,那你就會去法院訴請要求他支付扶養費至小孩滿18歲為止
希望可以幫上您,如果有其他問題,或以上有不了解的,可以來信與我討論,或是點擊我的名字參考相關資料!
相反之 若男方擁有監護權 也不代表你就不能看小孩
這和付不付贍養費並沒有關係喔
如果你需要問問法律的問題可以寫信給我 我會把知道的都跟你解答的
加油喔~
但是法律上並不是這樣子定義的
建議還是跟相關的單位做諮詢
好好的了解其中的細節跟要如何應對
http://www.007uic.com.tw/
這是兩碼子事
不能因為他沒有負擔扶養費
而禁止他探視小孩的權利
若還有問題或需要協助之處歡迎寄信給我詳談!
但是你們離婚時可以協議小孩的監護權在你身上,只要小孩的監護權是你的,你就有權要求協議他每月付多少金額來做小孩撫養費。
希望有幫助到你,你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來信跟我說喔^^